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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八戒商标驳回复审成功案例

申请号:81591175 申请人:多点幸福(北京)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:北京朱门商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

案情摘要

引证商标已被我局撤销决定予以撤销且已生效,不再构成申请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,复审商品予以初步审定。

关键时间线

  1. 提交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(撤三)
  2. 撤三决定生效,引证商标专用权丧失
  3. 针对原驳回提出驳回复审申请
  4. 作出复审成功决定:商评字[2026]第0000088392号(2026年4月19日)

成功理由

引证商标已被我局撤销决定予以撤销且已生效,不再构成申请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,复审商品予以初步审定。

案例价值

撤三时机与复审审理完美衔接,撤三生效即转化为复审胜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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