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请号:63061944 申请人:张靖华 代理机构:北京朱门商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
案情摘要
驳回决定中引证的同名商标「朱门」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被撤销注册,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障碍,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。
关键时间线
- 提交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(撤三)
- 撤三决定生效,引证商标专用权丧失
- 针对原驳回提出驳回复审申请
- 作出复审成功决定:商评字[2023]第0000107374号(2023年4月7日)
成功理由
驳回决定中引证的同名商标「朱门」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被撤销注册,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障碍,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。
案例价值
最具代表性的“撤三翻盘”案例,微盘内保存了从撤三受理、案例文档、送达公告到决定书、流程图的完整证据链。
关联文件(微盘证据链)
- 13971356-撤三受理.pdf
- 第13971356号“朱门”商标-撤三案例.docx
- 撤三决定.jpg
- 撤三流程.png